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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 


作者:藤井樹

出版時間:2008年11月

在網路上寫作九年,出版十三本書,因為發表作品的媒介是網路,所以,他自稱為「網路寫手」。

很多人好奇他的生活,也好奇他的工作如何進行。

但,不就是這樣嗎?一部電腦,一顆腦袋,一包菸加上一壺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裝啤酒,他就能在螢幕前一坐好幾個小時。

不過,只是坐在螢幕前,是寫不出什麼好東西的,所以他還得經常出去到處晃晃,多看事情,多聽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寫事情。

總之,車子要加油才能跑,寫書的人要多看才能寫。而他已經待在同一個地方太久了,所以他想換個地方。

在網路上瀏覽租屋訊息時,他看見「二十坪大,兩房一廳,一間廁所而已,租金不會太貴。」這行字的最後還有補充:「租到你就福氣啦!」

就這樣,他離開高雄,來到台北,住進暮水街46巷15號3樓,認識有著一頭大波浪捲髮的鄰居,上個月情人節才分手的前女友打電話來約他一起吃飯……發生在暮水街的一段故事正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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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的書上並沒有擺上我的照片,不過有時候走在路上還是會被認出來,吃飯的時候或是看電影的時候,搭捷運的時候或是逛街的時候。通常把我認出來的人只是想要個簽名,不過也曾經發生有人想跟我要電話或想跟我一起看電影的。

 

通常我只能笑笑地回應說:「抱歉喔,我可能沒辦法給你我的電話。」「抱歉喔,我比較習慣自己一個人看電影。」然後用比平常走路快兩倍的速度離開現場。

 

坦白說,到現在我都還沒有習慣這樣的事情,就算我已經寫小說十年了。

 

為什麼我會被認出來?因為時常接到一些採訪通告或是節目通告,報章雜誌上偶爾會有我的報導;又因為長得一點都不好看,我的朋友阿忠說我看起來就像是「超級路人六號」,我問他為什麼還要加個六號?他說這聽起來有一種很先進的感覺,這是一種誇獎,表示我看起來像一個很先進的路人。

 

所以,會被認出來的原因就是「有個在網路上寫小說的傢伙長得非常路人」。

嗯,就是這樣。

是的,我是一個寫小說的寫手,發表的媒介是網路,所以我自稱網路寫手。請注意,是寫手,不是作家。作家這個頭銜我根本沒資格被冠上。

 

開始寫小說的第一年,那是一九九九年,我還是個學生。我還記得最初最初下筆的當時,我並不是想寫小說的,我只是想把我當天機車擺在誠品書店門口卻被拖車大隊吊走的事情寫下來,卻莫名其妙地寫了八萬多字。

 

我的朋友都說我是神經病,機車被吊可以寫八萬多字,那交到女朋友不就可以寫八百萬字?不過後來交到女朋友之後,我並沒有因此寫了八百萬字,因為我在想,如果我真的寫完了八百萬字,那我大概會變成其中一個八百壯士。

 

既然已經寫了這麼多,那就替這八萬多字取個名字吧。於是我把這篇「看起來像小說」的東西取了個名字,叫作〈用被吊的機車換了一個妳〉。

 

那個時候部落格還不盛行,大家都是在BBS上貼小說,張貼的作品數量還不少,而剛好我就是每天在上面看小說的阿呆,我心想,既然都已經寫了一部小說了,那就貼貼看吧。所以我試著把〈用被吊的機車換了一個妳〉貼到上面去。

 

BBS上發表小說必須先註冊,並且替自己取個暱稱,為此我傷腦筋了好幾個小時。我想取個有詩意的名字,像是女詩人「席慕蓉」,她的名字就一整個很詩意。但想了一想,太詩意又覺得不夠俐落,所以我想了幾個俐落的名字,例如「瞬」或是「彥」之類的。但這些看起來又覺得不夠帥氣,所以為了帥氣我又掙扎了幾個小時,想了「我很帥」或是「帥到臉歪」……

最後我放棄了。

 

我隨便想了一個很普通的名字當作暱稱,因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的小說人氣很差,瀏覽率很低,我也不用擔心因為暱稱太特別而被別人記得。

 

我的暱稱取作阿尼,這也成為我後來的筆名。為什麼要取阿尼呢?因為我的英文名字叫「尼爾」,但尼爾太拗口,所以我改成阿尼。

 

發表的結果在預料之中,人氣破到不行,瀏覽率低到像是台股崩盤的指數一樣。當時我還自我安慰地說:「大概是篇名取得不好,用機車換一個女主角,感覺像是在援交。」

 

於是有一天晚上,我又來到網咖,習慣性地連上BBS,然後很熟練地在每一個討論區來回穿梭,並瀏覽著訊息。接著,我深呼吸一口氣,想了一個小故事,想說幾千字就把它寫完吧。

結果這一寫又寫了八萬多字,天啊!又是八萬多字!

 

因為有了之前的經驗,所以這一次我對取篇名非常的用心,我替這八萬多字取了名字,叫作〈我不會寫小說〉。

 

大概是名字取對了,大家對這個篇名有興趣吧,我的小說瀏覽率開始上升,然後就有出版社在網路上寫信給我,「阿尼,我們想幫你出書。」出版社說。

 

「幫我出書?不可能吧?哪來的詐騙集團?」這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然後我不加思索地把信件刪除了。

 

但是〈我不會寫小說〉還在網路上一集一集慢慢貼的時候,我不時接到不同的出版社寄信來,表示想跟我約時間談出版事宜時,我不禁開始懷疑:「這是真的嗎?我是在作夢嗎?」

 

然後你就會看到一個人坐在網咖的某個角落,用拳頭猛搥自己的臉,或是用打火機燒自己的手,因為他正在測試這到底是不是在作夢。

 

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我從那些邀請出版的信件中,挑了其中一封來回覆,這封信來自「美克馬尼出版社」,寫信的是一位很漂亮的大姊姊編輯。之所以會挑這封信,只是因為這個大姊姊當時寫了最多誇獎我的作品的好話。

 

簽約那天,天氣很好,傍晚時分,我站在出版社大樓的樓下發呆,一直在猶豫著該不該上去丟臉?這一猶豫就是一個小時,等到天都黑了,我才鼓起勇氣按下電梯。

 

電梯按下之後,腦袋裡就一片空白了。

 

一份合約擺在我面前,我仔細地讀過一遍之後,沒想什麼就簽上了我的名字。我當時心裡想著,美克馬尼出版社敢替我出書,他們要背負的損失肯定會比我大,既然如此,我何必擔心出版社把我賣了呢?

 

不過那天晚上,我就陷入一種懵懵迷惘的狀態,不知道為什麼的,這個狀態一直持續了好久好久。我出版的第一本書就是《我不會寫小說》。書出版時,我的頭髮只有五公分長。為什麼只有五公分?因為我已經去當兵了。

 

人家說男生當兵會變笨,這句話是真的。所以我那懵懵迷惘的狀態在當兵期間依然還在持續。

現在回頭想想,當這個生命的大轉折出現時,我竟然沒有太大的反應。或許我在這件事情上從來沒有期待,也或許我真的壓根就是想著「我沒有出第二本書的命」,所以我沒有太大的反應,坦白說,我也沒有什麼興奮感,當我在書店裡看見我的書擺在架上時,我還有一種害怕的感覺,「唉呀!糟糕!還那麼一大疊都賣不出去,完蛋啦!」這是我當時的想法。

 

那年是兩千年,二十一世紀的開始。不知道是我祖上積德,還是我的家人有燒好香,或者是因為個星期都會扶老爺爺跟老奶奶過馬路的關係,那份合約之後又有新的合約,新的合約之後又有新的合約,就這樣一份一份合約不停地簽下去,我就這樣寫小說寫了八年。

 

 

* 我:「為什麼出版社的名字叫美克馬尼?」

   編輯:「Make money。」

   我:「……」

 

PS:以上筆名、書名與出版社名皆為虛構,請勿到書店找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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