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說再見-封面正面  

 

作者:玉米虫
出版時間:2012年4月


人的心裡都有屬於自己的夢想,而我的夢想,是你。


我相信,只要夠堅定,我們終會跨越距離的考驗,走到彼此身邊。
我要努力不再哭,好好地生活。不久的將來,我們一定可以再見面。  
到那個時候,我會成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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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將升上高三的那一年,我決定離開家裡,選擇自己的住處。
做出這樣的決定並非不得已,而是必然。
該說是忍耐到了極點吧,對於那樣的住所。雖然不能說自己有潔癖,但普通人應該都會偏好整齊清潔的環境,沒有人會喜歡自己的家到處堆滿東西像個垃圾堆,不,或許不該這麼形容,因為那些堆積著的衣服、家具、鍋碗瓢盆……等各種生活用品全都是新的。
媽媽這種喜歡買東西的病益發嚴重,以前買的衣服吊牌都還沒拆,全都用黑色大垃圾袋裝起來放在家裡,這種袋子大概有二十來個,加上童裝、男裝,光是衣服應該就足夠開家服飾店,加上其他東西,也無怪乎我家雖然是間透天厝卻堆到連條可以走的路都沒有,連我房間都被堆放了許多根本不相干的東西。
我自己沙盤推演一番後得出結論:解決的方法不是她停止買東西,就是我離開。由於她的病不會好,所以只有我搬走一途。
藉由準備考試的藉口向爸爸提出這樣的要求,雖然他老人家有些不願意,但最後還是讓我依照自己的意願去租了間離學校不遠的房子,是我的祕密基地,也或許是人生新的開始。
新的住處應該是原本就設計好要當成投資自用兩用的住宅區,整區裡所有住家設計都是一房一廳,坪數不大但每間都有不同的風格,特別的地方是每戶都有落地窗,加上附近有片尚未開發的空地,所以景觀還不錯,通風也很良好,看房子的時候光是打開窗戶就有微微的風吹進來。
後來老爸挑選的這間屬於日式風格,所有的家具地板都是木製,非常典雅,本來想用租的,但後來他自己想想不划算,就買了一戶讓我住在裡面,說以後不住這裡還可以轉賣或出租,都很划算。
這就是他,很商人的性格,人說無奸不商,所以他的人生有大部分時間都在盤算別人,包括自己人,我見過他用手段整得家族裡的人為了買賣土地的利益而爭吵,但最後我才發現得利者仍是他,而我很不習慣這樣的手段。
連親人也要算計,人生還有什麼值得相信呢?
雖然他算計別人,不過好像也因為自己外遇而和媽媽離婚和小三再婚的事情,近幾年來突然想起應該要對我感到虧欠,而他能給我的補償就是滿足我大部分物質上的需要。
我名義上是跟著爸爸,但實際上是跟媽媽同住,不過最近爸爸和小三離婚後,媽媽也盡釋前嫌與爸爸和好,結果現在反而和小三的女兒同住變成一家人。
夾雜著八點檔的荒謬劇情發生在身邊,除了接受也無法提出任何反駁。
媽媽對愛情仍然抱有美麗的幻想,但看多了這些風風雨雨,到最後我只覺得可笑。
愛情這東西,真的可以讓人不計較任何過去而只是追隨嗎?
和他們愈親近,就愈感受到自己好像無法忍受日漸高張的怒氣,大部分原因來自於小我六歲那位「爸爸的女兒」。
不願意稱她為妹妹,總覺得印象中的妹妹應該很甜很可愛,小學生的她應該尚未脫離孩子的天真可愛,但事實不然,看著她,彷彿可以見到未來社會的敗壞,她最經典的名言就是,「我爸爸很有錢,我根本不需要去努力任何東西,就可以比你們任何人都過得更好。」
可能因為老來得子所以特別溺愛吧,我媽也因為是人家的「後母」所以唯唯諾諾不敢教訓她,以致於她現在才小六,就對父母呼來喝去,對人一點禮貌也沒有,每個人見了都搖頭不已。
或許相同的教育方式,真的可以因為人本來的性格不同,而造就不同的人格發展吧。
可能我的個性就是比較笨拙不懂得轉彎,所以才學不會尖酸刻薄,還有那些算計人跟利用人的技巧。
害怕自己繼續在那樣的環境下有天會失控,所以選擇了遠離,即便只是一些些的距離,只要不要常見面,或許,我還能像正常人般生活。
暑假過了一半的七月底,爸爸雇好貨車把東西都載到新的住處,這間房子都已裝潢完畢不需要整理,只要把我的家當都放置好就可以。
花了一整天仔細地拆箱把東西都放到定位之後,突然覺得愛上自己的房間。
從那天開始,我真的有好好念書,反正搬出來之後也沒事做,要升上高三收收心也好,所以自己慢慢地複習從高一開始的課業,想不到成效意外地好。
有時候念書到黃昏的時候,打開落地窗看著遠處緩緩落下的夕陽,心裡會突然有種感動,什麼時候自己也有這樣悠然的心態,懂得去欣賞大自然。
以前對於生活好像只會往前的我,開始學會有時候只是停住看看周遭的事物也很不錯。
原來換個環境,人真的會因此有所改變。
就這麼迎來了身為高中生的最後一個暑假。

2
搬出來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但隨著跟家裡的接觸變少,也漸漸地感受到自己好像真的脫離了那樣扭曲的環境,開始讓心境朝向健康一些的方向發展。
假日總是說自己要好好讀書所以不回家,他們也沒說什麼,畢竟從以前到現在我都是意見很少的孩子,說要搬出來自己住這件事,已經是我人生到目前為止最大的叛逆事件。
 手機響起,還有點不太習慣新的智慧型手機,按了好幾下才按到通話。
 「筱青,在做什麼?」好朋友李思源同學去美國玩了半個暑假終於出現了。
 「沒什麼,發呆。」
 「我剛從美國回來就打給妳,有沒有很感動?」
 「嗯,很感動。」
 「最近如何?我不在很無聊吧,要不要出去玩?」
 「你還玩不夠嗎?」我笑著問他,李思源是個很認真的人,對什麼都認真,對生活認真、對功課認真,對玩也很認真,是個全方位認真的人。
 這點我想我做不到,真的靜下來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對什麼東西認真過。
 和李思源約好了時間地點之後,想起自己不夠認真,於是來擬定計畫表,反正趁著暑假來做些事情不是壞處吧。
一、複習高一至高二課業
二、自己旅行兩天(好吧一天也好,就是去體驗)
 三、要認識新朋友
 四、什麼都好,努力認真一次
 接下來實在想不出來,好吧先列出這樣就好,重點是做不完的話可能只是徒增自己的挫折感而已。
 想想過去的自己,好像什麼都普通,功課普通,頭腦普通,運動普通,人際關係普通,總之就是個不會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中段班女生。
 沒有特別讓人驚豔的美麗,沒有過人的聰明,也沒有比其他人更努力,好像不知名的花草那樣一樣自自然然地活著,有水分就會自己長大的感覺。
 但即便是這樣普通的自己,也曾經談過兩次戀愛,沒有想像中的轟轟烈烈,最後都是對方用「我覺得妳沒有很喜歡我」來當作分手的理由。
 李思源因為我問了他這個問題,去租書店租了十多本號稱名家的言情小說給我看,但我看了幾本發現好多床戲,所以把這些書丟回去叫他自己看。
 他起先笑我迂腐,自己看了之後還不是像老頭一樣說:「世風日下啊世風日下。」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世風日下的問題,就是覺得好像太矯情,世界上真的有這種愛到死去活來的戀情嗎?
說真的分手之後我總是困惑,「很喜歡」是什麼樣的感覺?
 我不像很多人分手之後會傷心得吃不下睡不著,也不會夜夜飲泣到天明,只是好像失去了一個朋友,心裡苦苦的,這樣而已。
 連李思源都說我不正常。
 所以第二次分手之後就有點看開了,人活著有很多其他的事情更重要,現階段對我來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離開那個家,變成自由的個體,以後活著也會更自在吧。
 或許那樣的感覺只是還沒到,不是我不正常。
 正在胡亂思考著的同時,突然隱約聽見彈奏鋼琴的聲音,一個一個跳動著的音符,從空氣中輕飄飄地飛進了房裡。
 真好。
 從以前到現在都羨慕會演奏樂器的人,像李思源練過幾年吉他,雖然平常是個嘻嘻哈哈愛搞怪的人,但感覺拿起吉他的他瞬間就變得有氣質起來,整個人散發出沉穩的感覺,我想應該是音樂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氣場,讓人突然間轉變。
 鋼琴的聲音非常清脆、悠揚而綿長地繼續著,聽著聽著突然覺得好悲傷,這是首悲傷的歌吧,彈奏的人是不是很傷心呢?
 不知道過了多久,鋼琴聲停止了,我也好像從夢裡醒過來。
 這才發覺天色已經轉變成黑藍色,肚子也咕嚕咕嚕叫。
 唉,小時候不僅沒學樂器,長大也沒學烹飪,肚子餓的時候只能出去買別人煮好的香噴噴晚飯吃了。
 拿著錢包往外走,想去附近一家好吃的阿婆麵攤光顧,搬過來這裡之後常常過去吃,吃到阿婆都認識我,時不時地會替我加個滷蛋荷包蛋什麼的,感覺很親切。
 感覺自己孤僻慣了,對這樣的照顧跟關懷都會覺得很感動,於是常常「阿嬤」、「阿嬤」地叫阿婆,她也都不介意讓我這樣稱呼她,漸漸地就習慣每天下來吃碗麵或是滷肉飯配青菜。
 按下電梯關門鈕,門關到一半時又突然打開,我抬頭一看。
 有個男生頂著耀眼的金髮,聽著音樂,耳垂上有個小巧金屬點綴著,慢條斯理地走進電梯,還自然地對我點頭示意。
 是古惑仔?但住在這裡,可能是比較有錢的古惑仔?
看年紀跟我差不多啊,感覺很不像高中生。
同住一層樓,以後我門要鎖好才可以。這時代果然變了,我的思想從年輕人突然間變成老古板。
 在電梯往下的同時,我還聞到他身上傳出來的香水味。
 經過學校班導師的摧殘,本來以為全世界的男用香水都會帶著攻擊性,拿著芳香噴霧劑般廉價的味道衝進別人的鼻腔,讓妳不斷地想打噴嚏,味道又濃到頭暈目眩,但今天從空氣中飄出來的香味卻是溫柔地、淡淡地環繞住自己的感覺。
 原來香水真的有分等級。
 真想問他用什麼牌子,可以寫週記告訴老師要換這個牌子,不然感覺我們班導那瓶廉價香水可能已經用到過期還捨不得丟的感覺。
 一轉眼到了樓下,他示意讓我先走出電梯。
 好吧,他是有禮貌的古惑仔。
 我傻了下,還是輕輕說聲謝謝,然後忍住回頭偷看他臉的衝動往門外走,他則是繼續搭電梯往下去車庫。
 不過,在前往阿婆麵攤的路上,我彷彿還聞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在身邊輕輕地包圍住自己。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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