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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新的公司之後,我的工作其實並不如我原本設想的,「就差不多一樣的內容」,上司希望我能從客服工程師開始做起,並在徹底了解公司的機器之後,轉當業務。

上面的人交代,下面的人就是執行,對於命令,你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也沒有時間噓寒問暖打哈哈,當你在制度優先的公司工作時,這就是絕對的首要領悟。

幾個月之後,我摸熟了公司的系統,被命令立刻轉戰業務。大概是天生長得比較誠懇,而且說話不會油腔滑調,還有我幾乎兩天就會刮一次鬍子的關係,我的工作進展得還算順利,收入與獎金也是以前工作的三到四倍(中誠說,這跟刮鬍子沒關係)。

也就是在那時候,我見識到所謂的「歡場就是生意場」的文化,歡場指的就是酒店,有小姐陪酒的那種。那天,經理特別交代,在他們回到飯店之前,我絕對不可以回家,在我還沒搞清楚狀況,心裡想著「他們?他們是誰啊?」的時候,經理車子的後門就開了,幾個日本來的客戶魚貫上車。

七人座的休旅車裡,吵得跟菜市場沒兩樣,日本人說話嗓門真的很大,尤其是當他們一起放聲大笑的時候,那分貝更是驚人。

經理向日本客戶介紹我的時候,他們拍著我的肩膀,用口音很重的英文說:「今天你要多喝一點喔!」

那天晚上在餐廳吃飯,我一直在找機會把訂單談妥,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完全找不到一個好的插話縫隙。一直到晚餐結束,十點不到,公司的日文翻譯湊到經理的耳朵旁說:「他們要去玩。」經理就知道什麼意思了。

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店。濃妝豔抹的陪酒小姐;裝潢氣派的包廂;把客人當神明看待,隨時保持九十度鞠躬的服務生少爺;還有幾個專門站在酒店外頭,看起來非常凶悍的酒店圍事,是我對酒店的第一印象。

「不是每個客戶都會這樣,但一定有客戶是不上酒店不簽訂單的。」經理這麼告訴我,在我第一次上酒店,喝到吐得亂七八糟的隔天早上,當時我的頭痛欲裂,我的每個毛細孔似乎都還散著酒味。

在我當業務的那一年,我去酒店不下二十次。經理拿給我的酒店幹部的名片,我每一張都充分利用過,我每一個幹部都認識了,甚至我幾乎見過了所有的陪酒小姐,只要我去那間店超過兩次以上。

我跟許多酒店小姐上過床,甚至跟其中一些人有過感情。那一年,是我生命中極度混亂的一年,混亂的狀況,就像是一座非常大的草原,其中某一部分被龍捲風吹過,當你從高空俯瞰,就會看見那被摧毀的部分是多麼地亂七八糟。

「多亂七八糟?」剛在一起的時候,雅芬這麼問過我。

「就像碎片一樣。」

「生命的碎片?」

「不,」我微微一笑,搖搖頭,「是靈魂的碎片。」

那一年,我感覺不到愛情。我只知道,情緒一來,我就會對「這個女孩」產生莫名的好感,但幾天或幾個禮拜之後,好感消失了,我就會離開「這個女孩」,直到「下個女孩」再出現,莫名其妙的好感又不知道從哪蹦出來……

這樣的循環,使得我的靈魂變得很狼狽,我不只一次地回頭追尋,那很年輕很年輕的我,跟那些真正的情人,到底是怎麼面對愛情的呢?當年那股青澀、認真到底的心情都去哪裡了?我感覺我那掌管感情部分的靈魂出了一場很嚴重的車禍,散了一地的碎片,亂七八糟地,就是亂七八糟地,根本沒辦法拼得回來。

直到我不再做業務,拋棄了年收入一百五十萬以上的高薪,我才在每天早上八點十分,鬧鐘響起的瞬間睜開眼睛,發現我的視線不再因為宿醉而模糊,我的腦袋不再因為酒精而頭痛欲裂,還有摸一摸身旁的枕頭,不再躺著一個我只知道花名,卻不知道她的真名的女人時,我才重新感覺到我好像還活著,我的靈魂並沒有變成碎片。

於是我換了公司,遇到了雅芬,這個有時感覺很像紛飛的女人。

前兩年的某一天,一個許多人在遊行抗議的那段日子裡,我在捷運中正紀念堂站,遇見了一個十多年不見的舊情人,她是我高中時的女朋友,我因為緊張而在她面前夾飛滷蛋的那個。

我非常驚訝,沒想到她還能認出我來,畢竟十年的歲月實在不短,而一個人的變化卻是很大的。看看那個兩千年時,意氣風發、雄心壯志地當選總統,二○○六年就被百萬人民包圍的人,你就知道人的變化真的很大。

我指著一身紅衣的她,驚訝地問:「天啊!妳不是移民了嗎?怎麼會回來呢?妳在這裡幹麼?」

她指了指身上的紅衣服,「你覺得我還能在這幹麼?當然是來給陳水扁好看的啊!」

「所以妳特地回來,就為了這個?」

她搖搖頭,「命運很愛捉弄人。十多年前,我跟著爸媽出國,當了加拿大人;十多年後卻嫁回台灣了。」

「妳嫁人啦?」我很驚訝。

「我們都已經二十八了,你忘了年紀嗎?」她笑著說。

「嗯,對,二十八歲的女孩確實是該嫁了。」我點點頭。

「你這十多年過得好嗎?在哪裡工作呢?」

想起前一年的荒唐,我有些心虛,「一切都很好,我現在生活得還不錯。」

「結婚了嗎?」

「還沒。」

「有女朋友吧?」

「嗯,有。」

「那就該結婚啦!」她拍了拍我的肩膀。

「或許吧。時間還沒到。」

「認真一看,你真的……變了很多。」她仔細地看一看我。

「是嗎?」我也低頭瞧了瞧自己,「我沒什麼感覺呀。」

「十多年前,你還沒這麼高,身材也沒有這麼結實,重點是,你現在真的很帥,跟以前相比,真的差很多。」

「是喔?」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是啊……哎呀!十多年囉,大家都變了,連當總統的也變了,哈哈哈哈。」她爽朗地笑了出來。

她那天的笑聲至今還迴盪在我腦海裡,而中誠的那個夢,很巧合地,和她那天的最後一句話相呼應。所以到底什麼是不變的呢?其實這世上沒有什麼是不變的,不然神就不需要給我們這個願望了。

大概是五個多月前吧,二○○七年就快要結束了的年底,又是一個加班加到沒捷運的鐵克西之夜。其實我是可以叫雅芬載我回家的,因為她是我的女朋友。但這天她身體不太舒服,我不希望她陪我在公司加班,所以叫她早點回家。

這天,跟我一樣還留在公司裡奮鬥的人,就是那個剛來幾個月的明凱,他拿了一杯咖啡,走到我身邊,「先喝了吧,提提神。」

「啊!謝謝你!」我端過咖啡,喝了一口。

「天啊,都快十二點半了,事情卻好像做不完。」

「哈哈哈,」我笑了出來,「事情怎麼可能做得完呢?」

「你常常這樣加班,雅芬不會抱怨嗎?」

「她要抱怨什麼?」我喝了一口咖啡,「我們在同一間公司上班,她很清楚我的工作狀況,如果這樣還要抱怨,那可能很難相處得下去。」

「嗯,說得也是啦。」他點點頭。

「你呢?你交女朋友了嗎?」我問。

他微笑著搖搖頭,「沒有,所以我很羨慕你,你回家的時候,總是有人會為你開一盞燈,靜靜地等著你。」

「你趕快交個女朋友,就會有人開著一盞燈等你了。」我調侃著。

「你跟雅芬的感情很好,對吧?我常聽到她提起你。」

「嗯?」我挑了挑眉,「說我好還是說我不好?」

「都是好的呢!她說你是個好的結婚對象。」

「是喔?」我笑了幾聲,「好幾年前,有個女孩子也說過同樣的話,她還說她一定要在二十七歲結婚,偏偏她二十七歲的時候我才二十五。」

「我也認識一個女孩子,她也說她一定要在二十七歲結婚。」

「為什麼女孩子都喜歡為自己的婚期訂一個期限呢?」我好奇地說。

「我哪知道?」明凱放下手上的咖啡,「說來有趣,她當時的男朋友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兩個人還交往了好幾年呢!」

「我也是在網路上認識那個女孩子的,我跟她在一起好幾年……」

說到這裡,我和明凱突然都安靜了下來,我開始覺得心跳的速度有點不太穩定,他則是一臉想起了什麼似的看著我……

「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他一個字一個字地慢慢說著。

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了。

「你是……夏日?」



﹡是的,我是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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