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寫完第一集之後,有一種把腦袋裡的東西挖空的錯覺,身體的感覺比在CS裡面殺了幾百個人還要疲累。我用盡了所有力氣,嘗試把故事講得精彩,像拍電影一樣,把所有的過程重新用文字演過一遍。但我發現有些事情看起來很簡單,但真正去做時,就會知道有多麼困難。

我試著用更細膩更完整的文字,表達我跟紛飛一起在公園裡散步的情況,但我總是寫得不夠好。那種感覺很不踏實,就像我心裡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盡全力寫出來的,卻只達到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達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這四十與六十分之間感覺到遺憾,我不停地在我腦袋裡尋覓更適合的詞句,用以形容這遺失的四十分,但我總是失敗,甚至我曾經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電腦前面一整天,後來只留下一句話:「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然後我就開始寫下一段了。

後來我花了一些時間把〈紛飛〉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寫得好還是壞,但當我發現「這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這句話時常出現,我就知道,其實我並不適合寫小說,尤其是愛情小說。

為什麼?因為筆墨最難以形容的,就是「愛」。

我試著在我跟紛飛的牽手之間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感覺到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溫暖」。

我試著在幾個描寫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喜歡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覺」。

我試著寫出第一次跟她去看電影時那自然相互依靠的愛,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我希望這時電影院停電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試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時的感覺寫出來,但我用盡全力,也只寫出了「那感覺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啊」。

既然我寫不出「愛」,那我還有完成這部作品的能力嗎?在那段日子裡,我曾經為了這樣的挫折,差點放棄寫完〈紛飛〉。

我一共花了兩個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時間寫完〈紛飛〉。在那兩個半月裡,我每天大概寫七千個字,但當我真的要把文章貼到網路上時,大概只會剩下兩千字。也就是說,我非常用力地寫了七千個字,但其實真正可以用的只有兩千。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專業的,我總是會多寫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或是其他的題外話,所以當我回頭檢視我的文章,我總是會刪掉那些奇怪的部分。

在這段時間裡,中誠成了我的忠實讀者,並且身兼顧問。他總是第一個看見我的新作品,然後給我一些評論,只是評論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後只會「嗯嗯嗯」地點頭,像一個脖子上有彈簧,臉上的笑臉很欠揍的晃頭公仔。

但其實就算他很認真地給我評論,下場依然不是很好。因為不管是好的評論還是壞的,我都會扁他。

「這集好看嗎?」我問。

「很好啊!」他說。

「幹!」我扁了他一拳,「給我有誠意一點喔!」

「啊就很好嘛!」

「媽的!」我又扁了他一拳,咬牙切齒地說,「你最好繼續敷衍我啊!」我感覺自己的面目猙獰。

「這集怎麼樣?」我問。

「嗯……」他似乎在腦海裡組織一些什麼,「我覺得結構不夠緊實。」他一副非常中肯的樣子。

「緊實你個鳥!」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緊實嗎?」

「就是你寫得有點鬆散,我覺得故事結構不夠紮實啊。」

「紮實你個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隻眼睛看見哪裡不夠紮實了?」

甚至他還問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筆墨難以形容啊」,我看了他一眼,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後給他一個飛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書給我看,「我昨天去書店買的,如果你想繼續在網路上寫小說,先看看他的書。」

我把書接過來,撕開包裝,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書,藤井樹寫的,書名叫作《寂寞之歌》。

「你為什麼介紹他?」我問。

「因為他的書沒什麼深度。」中誠說。

「幹!」我敲了他的腦袋,「沒深度還拿給我?」

「那就表示是入門級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皺著眉頭,「而且網路上有個傳言,如果你想寫好小說,就要在動筆寫小說之前唸個咒語。」

「咒語?」我好奇著,「什麼咒語?」

「你要把右手舉起來,像發誓一樣,然後大喊一聲……」

「喊一聲什麼?」

「商周出版一級棒!」

「……」

〈紛飛〉一共寫了二十四集,大概六萬字。網路上的評價大都是「不錯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應說「這是真的嗎?」、「作者就是男主角嗎?」等等。但也有一些無聊的人會說「我想看紛飛的照片」、「如果紛飛是恐龍怎麼辦?」通常我會在螢幕前罵出三字經,然後把他的留言刪除。

中誠建議我把〈紛飛〉投稿到出版社去,說不定會有出書的機會。但我從來沒有這個打算,我不認為自己的爛文筆可以有出書的機會。

於是我把〈紛飛〉用印表機印了出來,一共用掉了一百多張A4紙,然後我買了一張雲彩紙,用我一樣很爛的畫圖造詣畫上一根粉紅色的羽毛,在羽毛後面寫了〈紛飛〉,然後在右下角畫一片帶梗的葉子,最後寫上我的名字,裝訂成封面。

我沒有把作品拿去投稿,比起出書,我寧願把它收藏在自己身邊。

完成作品的那幾天,十一月天,秋末的涼意已經深到可以嗅出冬天的味道了。我找了一個好天氣,帶著〈紛飛〉,一個人搭車上台北,到放著紛飛的地方去看看她。

我告訴她,我為她寫了一部小說,就以她的紛飛為名。我打開〈紛飛〉,一個字一個字唸給她聽,當我快要唸完時,我感覺有幾滴熱水滴在我的手背上,原來我不自覺地掉了幾滴眼淚。

「妳已經走了好幾個月了,紛飛。這段日子,我每天都要自己在別人面前過得輕鬆,但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過得很沉重。」在離開她的骨灰公寓之前,我站在她的相片面前,輕聲說著。

「就算妳已經不在了,我已經沒辦法觸摸妳,沒辦法抱緊妳,沒辦法親吻妳,妳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重量了,但是為什麼妳的曾經存在,卻讓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停滯不前呢?

「中誠說,我該真的讓妳走了,那麼我才能自由。只是,妳真的真的走了,為什麼我還是不自由呢?

「或許有一天我真的會忘了妳吧,我相信那天會讓我感覺到重生。我相信妳也希望我好好地過下去,在往後沒有妳的日子裡。

「今年,妳二十七歲了。如果天堂是個可以結婚的地方,快找個好神仙吧,妳是個好女孩,我想很多神仙都會喜歡妳的。

「再見囉,紛飛。希望我下一次再來見妳的時候……

「妳、我,都自由了。」



﹡「妳、我,都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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