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那一陣子,聊天室的大標題寫著「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這看起來像是一部愛情電影的片名,我想像著這部電影裡有許多的風花雪月,利用很多灰色與白色,或是楓葉的紅色;或是新葉的綠色;在某些美麗的場景之下,拍攝夏日與紛飛的故事。

我跟她之間的愛情,被許多不認識我們也沒見過我們的網友祝福著。

螢幕這一端的我開心地笑了,我相信螢幕那一端的她也是笑著的。

「我沒有見過你,為什麼我會想念你?……」紛飛曾經在網路上這麼問過我。

「我們見過呀,如果隔著一條馬路算是見面的話。」我說。

「但我想念的卻不是那個跟我隔著一條馬路,撐著傘陪我散步到中正文化中心的男孩……」

「那妳想念誰呢?」

「我想念著一個好像有聲音,好像有樣子,好像有表情,甚至好像能觸摸得到的一個……我沒見過的人……」

「妳希望那是我嗎?」

「那就是你呀,夏日……」她說。

她嘗試用她的語言告訴我,她從不曾感覺如此虛幻過,在漸漸地了解到「夏日」已經活在她的生活裡之後,她依然無法釐清到底這是真的還是虛幻的。

但其實我不是夏日,我是徐昱杰。但網路的虛幻讓我變成了夏日,那個她認識的夏日。相對地,她也不是紛飛,但網路的虛幻讓她變成了紛飛,那個我認識的紛飛。

是啊,網路戀情總是虛幻的,但卻因為人們渴望它的真實而有太多人願意嘗試。這不禁讓我在長大之後思考著,為什麼會想要嘗試?

在「妾身未明」之前,愛情之所以讓人覺得遙不可及,是因為不知道對方到底「喜不喜歡我」,不管我做了多少暗示,拋了多少曖昧的眼神,使了幾個充滿想像空間的眼色,甚至是在學校或路上的某個角落發現對方與某個異性相談甚歡還勾肩搭背,兩個人瞇起彎彎的眼睛注視著對方還笑得好開心,而自己卻只能在孤單的角落獨自喝光了幾桶醋罈子裡的醋,回家哭到眼睛紅腫聲音沙啞還外加便秘了好幾天,這一切在在令你覺得愛情真是遙不可及。

因為你不知道「對方到底喜不喜歡我」。

這種「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之所以每每都讓有情人心碎,就是因為說不出很簡單的一句「我愛你」,而對方也不一定會以「我也愛你」來回應。

所以「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這句話會紅透半邊天,甚至我敢打包票,這句話會紅到世界末日那一天,就是因為它說得太貼切了。

不過,網路的出現卻不小心拉近了這段距離,因為盯著螢幕,敲著鍵盤打出「我愛你」三個字,要比站在對方面前,像生蛋一樣慢慢吐出這三個字,還可能會被對方以「哈哈哈!你好幽默!」回應要來得容易太多太多了。

而且容易還只是其中一個好處,另外還有許多好處是你意想不到的。

假設狀況一:你向小美告白,用鍵盤在聊天室裡敲出「我愛妳」三個字。

小明:小美,我愛妳。

小美:……

小明:我是認真的。

小美:你什麼意思?

這時你發現小美可能會拒絕你,她回應的語氣似乎不太高興。這時你就可以這樣反應:

小明:剛剛是我弟弟跟我搶鍵盤,他趁我去上廁所的時候亂打,妳別介意。

假設狀況二:你向小美告白,用鍵盤在聊天室裡敲出「我愛妳」三個字。

小明:小美,我愛妳。

小美:什麼?

小明:我愛妳。

小美:你幹麼啊?幹麼突然講這個?

這時你發現小美對你其實是沒什麼興趣的,她的回應顯示,她似乎不希望跟你深入談論這個話題,這時你就可以這樣反應:

小明:幹!剛剛我問聊天室管理員,他說在聊天室裡打「我愛妳」三個字會出現亂碼,我好奇想試試看,原來他是騙我的!

(因為使用不當字眼,該使用者已經被踢出聊天室。)

假設狀況三:你想向小美告白,但你不像狀況一跟狀況二一樣猴急,你選擇慢慢說,卻先被反擊。

小明:小美,我有件事想告訴妳……

小美:你別說,我都知道了。

小明:真的嗎?那……

小美:我覺得,還是不要說比較好。

小明:我想說,不然後果會很嚴重。

小美:那你就說吧,不過我先跟你講,我們不會在一起。

這時你的心已經碎了,生命的喪鐘聲從遠處傳到你的耳裡,窗外原本皎潔的月亮立刻被烏雲籠罩,哀傷的背景音樂磅然響起,痛苦的旋律在你腦裡撞擊著,你的靈魂因此被無情地搖晃。

儘管痛苦折磨著你,但因為這是網路,你還是可以這樣反應:

小明:銬夭啊!我是要跟妳講,我肚子痛要去大便,妳是在說啥碗糕?

(因為使用台客字眼,該使用者已經被踢出聊天室。)

假設狀況四:你向小美表白,一切都很順利,終於,你們來到了需要交換照片的時刻。

小明:小美,我可以先看看妳的照片嗎?

小美:好,但是你也要傳來給我看喔。

小明:好。

小美:www.xxxxxx.com.tw/xxxxx.xxxxx,這是我的網路相簿。

小明:喔買尬!……這……我的天……小美妳、妳、妳好漂亮啊……

小美:謝謝你的誇獎,那你的照片呢?

(小明已經下線了。)

或許我以上所寫的假設都很白爛,但我很慶幸我跟紛飛之間並沒有發生類似的情況。

因為我們都知道,紛飛喜歡夏日,而夏日也喜歡紛飛。

在我那些許許多多發生過的感情裡,曾經與我一起散步過的女朋友,只有雅芬和紛飛,還有那個高中時和我一起看月亮的同年紀學姊。當然也曾經有其他的女朋友對我提出一起散步的要求,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答應。

雅芬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她對生活與人生有一套自己的看法與應對的辦法。或許是因為她是獨生女,她有某些堅強與獨立的面向,是很多女孩子比不上的。我記得在跟她共事了幾個月之後,一個趕完工作之後輕鬆的下午茶時刻,帕沙諾瓦式的輕柔音樂在咖啡館裡的每隻耳朵裡轉來轉去,我的唇齒之間留著焦糖拿鐵的香味,還有剛下肚的波里斯藍莓蛋糕的芬芳。我不知道是在發呆還是幹麼,只是一直盯著她的眼睛不放,像是要躲進她的眼睛裡,去看看她所看見的世界到底長什麼樣似的。

「好看嗎?」她問。同時也把我從她的眼睛裡拉出來。

「啊?」我愣了一愣。

「剛剛你一直盯著我,我想問你好看嗎?」

「嗯,好看,妳真的很漂亮。」

「那你喜歡嗎?」

「我能說不喜歡嗎?」

「那得看你能不能對自己說謊了。」她咬著下唇,放電般地說著。

那天晚上,雅芬找我一起到鋼琴酒吧喝點小酒,但是我拒絕了。並不是雅芬的電力對我不構成影響,也不是她不夠漂亮我不喜歡她,而是我突然想自己去散步,突然地,很突然地。

大概是我還沒準備好要喜歡雅芬吧,我總覺得還有個人住在我心裡,住在我那個很凌亂很凌亂的心裡,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片段,都是我跟她在一起的回憶,就像一間衣服丟得到處都是的房間。

而我從不知道該如何整理起。

本來我是個不會散步的人,真的。

對於散步,我跟大多數的人都有一樣的看法,「散步就是走路啊!」我這麼解釋著。

但是她教過我,散步就是該懶散地走路,不需要走直線,也不需要趕時間,走著走著,有時會想通一些事情。

我問:「想通什麼呢?」

她說:「一些猶豫的事,」她轉頭看著我,「例如該不該喜歡你。」

她說完之後看著我,咬著下唇,眼神像是傳出電流刺入我的眼睛再流過我的身體。原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時候我會覺得雅芬很像她的原因。

紛飛啊紛飛,如果我總是能在別人的眼睛裡看見妳,我該如何忘了妳?



﹡如果我總是能在別人的眼睛裡看見妳,我該如何忘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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