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常常不自覺地掉眼淚,因為我總是幻想著你會伸出溫柔的手來替我擦。當我看見鏡子裡的我又是兩行清淚掛雙頰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對你已經無法自拔。



所以,已經八年了,我倆已經沉默的夠久了。如果你是因為覺得大麥比你優越,家境比你好,才華比你優秀,所以你不忍心向我告白的話,那就由我來吧。畢竟我已經是個年近三十的女人,我已經不需要去在乎少女的矜持了。



前一陣子,我家附近開了一間新的咖啡館,名字有點怪,叫做「六弄咖啡館」。不過在它尚未開幕之前,我就已經去打擾過了,老闆是個很友善而且好客的人,重點是他說了一個故事,一個很好聽的故事,讓我在第一次去的時候就在他的店裡待了一整個晚上,一直到天亮。



其實,我很猶豫要不要回饋給老闆一個好聽的故事,關於我和你的。但我想了想,覺得自己或許沒有講故事的天份,於是在聽完老闆的故事,喝了幾杯黑咖啡之後,在清晨鳥鳴與淡橙陽光的陪伴下,我刻意放慢腳步,思索著我們的關係該如何前進,然後一步一步地走回家。



這天,我向大麥提出分手。他聽完了之後看著我發呆了好久,我本想告訴他分手的理由,但他伸出手來阻止我,「妳別說,我想我知道….」他說。



他看起來雖然很冷靜,但我知道他一時之間是無法接受的。他非常君子的請我往後多保重,如果有什麼困難可以再去找他。我想,大麥也是個很好的對象,只可惜他是周瑜,而你是諸葛亮。



我想你應該知道大麥跟我分手的消息了,有好一陣子,你不曾打過電話給我。我還刻意找理由打電話給你說「喂!你手機買完之後送給我就不需要售後服務了嗎?」這種我都覺得很無聊的玩笑話。而你似乎為了避免一些誤會,所以總是說沒幾句,我們就掛電話了。



幾天之後,你帶了鹹酥雞來按我家的門鈴,你說欠人什麼就該還什麼,所以你買了鹹酥雞還我。你的表現像是我們不曾有過之前的冷淡,就像我從沒有跟大麥分手一樣。我還開玩笑的跟你說,受人點滴該湧泉以報,鹹酥雞應該要升級成牛排或高級鐵板燒吧。



但是,雖然我嘴裡在跟你開玩笑,其實心裡對你是有抱怨的。如果你說欠人什麼就該還什麼,那我已經給了你八年的感情,你為什麼不還呢?



這天,我們依然聊了很久,好多好多回憶一翻出來就沒辦法收拾的感覺,你嘲笑著我當年才20歲看起來就像30歲的OL,我不甘勢弱地回擊你以前沒事就喜歡眨右眼亂放電,不管是男生是女生你都電。



突然之間,你安靜了下來。我從你的眼神中看見了一些不安。



「我要回家了。」你說。

「嗯,好,明天還要上班,你早點休息吧。」我看了看時鐘,確實時間也已經不早。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回家”了。」你特別強調了回家兩個字。兩秒鐘之後,我終於會過意來。

「你…..辭職了?」我問。

「嗯。」你點點頭。

「為什麼呢?」

「家裡開了早餐店,我想我可以回家幫忙,也就不需要待在台北多一份開銷。」你說。

「是這樣嗎?」我低下頭。

「嗯。」你點點頭。



「那,我們怎麼辦呢?」鼓起勇氣,八年之後,我終於第一次在你面前面對我們的問題。

「我們….這樣也很好不是嗎?」

「在一起不會更好嗎?」我看著你說。

「或許吧….」你說。



然後,我在自己的窗戶旁邊,看著你慢慢走出我家公寓門口,然後坐上自己的機車,抬頭對我揮手說再見。



寫到這裡,我才發現時間在我進入回憶時已經偷偷跑了好幾個小時了,現在的時間是清晨五點,這封信寫了這麼長,是該結束的時候了。



前天,你打電話來罵我,說我很笨,我被罵的一頭霧水,等我想要問個清楚時,你就把電話給掛了。

昨天,你告訴我你要搭今天一大早六點多的火車回高雄,要我不論如何都不能去送你。

今天,我要帶著這封剛剛寫好的厚厚一疊的信,還有我幫你準備的愛心早餐,到火車站去送你。



我親愛的諾基亞啊!我想我等等在往火車站的路上,應該會很開心地笑著吧。因為我終於發現了你曾經說過要給我的驚喜,就在你送給我的N76上。



不過,誰會想到這種方法呢?如果不是N76擁有這樣特別的設計,誰知道你會把“我愛妳很久很久了”偷偷刻在它的SIM卡匣的黃色拉帶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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